北市一對夫妻2020年間因談離婚爭女兒監護權,丈夫不滿妻子到南部工作,恫稱「那些人只是想上妳,妳就在家好好帶小孩,不然毀容、斷腳筋」,還在廁所推打妻子,再強制發生性行為。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月;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
判決指出,夫妻相約在北市的住處談離婚,雙方都想爭取女兒的監護權,丈夫在2020年7月13日凌晨至上7時許,因無法接受妻子到南部工作,要求妻子不要上班,恫稱「那些人只是想上你,你就好好在家裡帶小孩,要不然我會給你毀容、斷你腳筋,你前途就毀了」又拿酒杯作勢朝丟擲妻子,再徒手掐脖子恫稱「相不相信我現在就打斷你的鼻樑」。
丈夫在家中廁所,揮拳捶打妻子胸口,推妻子撞石造浴池,導致妻子右肩、右臀受傷等處受傷,當日上午7時許,在違反妻子性自主意願下,壓妻子在床上,強行脫下衣褲,插入性侵得逞。
聯合新聞網2022-05-24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