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制於3月31日上路,台北市警交通大隊在新制上路後持續加強酒後駕車攔檢稽查,統計3月31日至4月10日止計取締酒後駕車118件,分析取締時段以0-6時占38%最高、6-12時占34%次之,宿醉酒駕有增加趨勢。
警方表示,一般民眾以為當日飲酒後不駕駛車輛即可,但殊不知,因喝酒隔日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甚至觸法,提醒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
北市警表示,酒駕新制3月31日上路,加重處罰規定包括延長酒駕累犯紀錄至10年,且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酒駕同車乘客連坐處分罰鍰提高至6000元至1萬5000元;車主將車輛借給他人酒駕,吊扣車牌2年;酒駕肇事因而致人重傷或死亡一律沒入車輛。
另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規避沒入車輛規定,修正條文明定,租賃車業者已告知處罰規定義務,若駕駛仍違規酒駕,得依原酒駕罰鍰金額再加罰1/2;酒駕吊銷駕照重新考領時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車輛後,才會發給駕照;若未駕駛具有酒精鎖車輛,處6萬元至12萬元罰鍰。
北市警局強調,因應近期疫情升溫,員警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對於受測者所使用吹嘴均係以塑膠套包裝之全新吹嘴,另為推動防制酒後駕車及兼顧防疫,採購70台紫外線消毒箱,落實酒測儀器清消程序,降低員警及民眾染疫風險。
自由時報2022-04-13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