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欠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ETC通行費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日前執行一波執行專案,其中北市林姓民眾因拒絕酒測遭裁罰18萬元拒繳,經台北分署催繳,林男只繳3萬元分期款項,最後執行官使出霹靂手段,查封他房屋並扣押存款後,林男今天上午到台北分署繳清15萬元罰鍰。
年近60歲的林男,2019年9月5日下午5時,騎機車行經北市環河北路一段時,因違規停車遭警察攔停稽查,員警發現義務人全身散發酒氣,爰進行交通稽查與酒精濃度檢測,但林拒絕酒測,遭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18萬元,今年5月間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林男曾於今年6月間到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惟僅繳納1期3萬元即未續繳,台北分署即廢止分期,並發動調查程序,查得他名下有坐落於北市新生北路一段房產,並有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
台北分署於12月13日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林男房產登記,並扣押其銀行存款。另台北分署17日派員到場執行。經執行官規勸後,林男當場承諾將於20日到台北分署清償,林男今天依約到場繳清餘款15萬元。
中時新聞網2021-12-20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