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大生為租屋省錢,而與一名陸姓男子充當室友,未料陸姓男子卻經常趁著男大生熟睡時,鑽入棉被中脫下他內褲,用嘴巴進行口交,讓男大生不堪其擾,最後忍不住報警,但陸男在面對男大生質問時,卻回稱「我就是肉慾太重了」、「對男女都很好奇但是只是玩玩而已」、「讓你有不好的感覺」,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將陸男判刑4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一名陸姓男子於民國108年4月間在社群網站「Dcard」論壇校板刊登徵室友,一名男大生與陸男面談後便入住當室友,未料陸男卻連續多次趁著男大生熟睡時,將他褲子脫去,鑽入棉被內,以手撫弄對方生殖器,再偷偷進行口交,男大生實在無法忍受,於是報警提告。
根據男大生向法官控訴,他在108年3、4月間,因在社群網站Dcard論壇看到陸男刊登徵室友的文章,當時因為沒有宿舍,覺得跟他同住較便宜,因此與他同住省錢。男大生表示,陸男曾於某次出國前,趁他熟睡時,將手伸進他褲子內撫摸下體,並有打手槍的動作。
事後陸男回國後,又趁其熟睡時對他進行口交,他記得每次醒來的時候,都發現褲子被脫下,且有感覺陸男在棉被裡口交,期間大概有3次,都是同樣的情形,也曾將此事告知房東、學長,但陸男則全盤否認。
男大生曾多次問陸男,「其實我搬走真正的原因是因為你常常在晚上會碰我下面,有時還脫我褲子用嘴巴弄,我真的很不喜歡,但我自己實在不太敢講,但我現在要搬走了,可以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嗎」,而陸男回以「肉慾太重了,拍謝就是會對男女都很好奇,但是只是玩玩而已」、「對不起」、「讓你有不好的感覺」。
法官審理後認為,陸男行為滿足一己之私慾及好奇心,趁男大生熟睡不知抗拒之時,對男大生性侵,導致男大生身心承受極大壓力,且陸男犯後否認犯行,且並未與陸男和解,亦未獲得諒解,因此判刑四年,仍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 2021/09/1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