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台南市楊姓男子在善化區所經營的推拿館違規營業,今年5月間經台南市善化警分局查獲,遭台南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裁處6萬元罰鍰,逾期拒不繳納,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經清查其名下財產有輛轎車,即通知監理單位禁止過戶,楊接獲通知後,趕在執行官查扣前一刻,乖乖把罰鍰繳清。
台南分署表示,楊男拒繳6萬元罰鍰,經衛生局移送分署後,隨即清查他的名下財產,發現名下有一部轎車,馬上通知監理單位禁止過戶;原楊不以為意,沒想到現在連代步工具都遭起底,心想不妙,趕在執行官扣車前一刻,立刻將罰鍰繳清,愛車才不至於淪為拍賣一途。
台南分署強調,防疫期間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的裁罰案件,台南分署均列入優先、強力執行,共同維護國民健康。同時提醒,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聯合新聞網 2021-09-09 1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