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5歲李姓男子前年10月在家持剪刀狂刺老母親217刀致死,警方到場時還辯稱自己患思覺失調症,最後遭法院鑑定打臉,一審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26日宣判,原判決撤銷,仍判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該案民事部分,判決李男須賠償父親、弟弟和妹妹共528萬元。判決指出,李男長期無業,在家時常和63歲母親口角,過去也有家暴紀錄,李母還因此申請家暴令。2019年10月李男和母親爭吵後,涉嫌持按摩器、木椅毆打母親,更拿出剪刀猛刺母親全身上百刀致死。
李男第一時間不報警,反而是先找媒體爆料「被媽媽家暴,只好拿剪刀反抗,刺向媽媽胸口與腰部」。記者後來通知警方到現場,發現李母全身是傷、倒臥血泊明顯死亡,現場慘不忍睹。
法醫勘驗,李母頸、肩、胸、背、腹和手腳四肢共計217處穿刺傷,李男更向檢方供稱,自己患有思覺失調症,只記得和母親有爭吵,後來就發現自己坐在床上,母親已經倒在地板上。
出庭時,李男強調自己因為精神問題、不能辨識行為,但法官持醫院精神鑑定打臉李男,認為他可清楚陳述犯案時的記憶細節,並無明顯障礙、認知也無退化,辨識能力未減損,犯案後還知道聯繫記者,甚至上網查爆料專線及廢死聯盟相關資訊。
一審僅認定李男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可減刑,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高雄高分院判原判決撤銷,仍判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 2021/08/26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