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女子欠稅109萬餘元,執行期間,再4個月就屆滿,不得再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承辦行政執行官不死心,積極調查管收具體事證,昨聲請管收蔡女,法院開庭前夕,蔡女之女緊急籌款代母繳清欠稅,新北分署人員清點無誤後,當場釋放。
新北分署指出,年約60歲的蔡女於1998年至1999年間,因未申請營業登記從事廢五金買賣,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核課營業稅約150萬元,經移送新北分署、多方執行後,徵起約60萬元,尚欠109萬餘元(加計利息),執行期間將於今年12月間屆滿。
新北分署指出,承辦行政執行官未放棄任何一絲機會,與時間賽跑,積極調查蔡女是否故意不履行,或隱匿、處分財產等情事,經調查發現,蔡女在收到國稅局送達稅單後,立即將位於新北市新莊區房地,廉價賣給女兒,雙方對買賣價金數額說法亦不一致。
新北分署指出,蔡女還從銀行贖回債券約80萬元,另提領現金超過900萬元,並將89萬餘元轉帳給配偶,行政執行官詢問用途為何,她一概回以「忘記了」。
新北分署指出,蔡女另將壽險保單的要保人變更為配偶,再由配偶領取保險解約金15萬餘元,並去年3月一次繳納保險費52萬餘元。
新北分署指,雖蔡女於今年6月間提出書面表示,家中經濟困頓,申請每月分期繳納5000元,但不被接受。
新北分署通知蔡女於昨日到場,但她仍不願繳清欠稅,經依法暫予留置後,於下午2時30分許,解送新北地院聲請管收,在法官開庭前,其女於下午4時15分許籌足現金,經清點無誤後,當場釋放義務人,撤回管收聲請。
自由時報 2021/07/29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