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查獲詐騙集團機房,追查詐騙集團洗錢管道,追出蔡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水房」角色,發現蔡自2年前購買人頭帳戶,涉嫌幫詐騙集團洗錢,2年來經手上億元金額,從中獲利千萬元,依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交代涉案情節後獲檢察官請回。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天表示,去年底與台南市警方,查獲以假檢警手法的詐騙集團機房,溯源追查金流,4月28日才查出蔡姓男子(38歲)的行蹤,發現蔡在台中市北區租屋經營飲料店,立即動員查緝,在他租屋搜出大陸銀聯卡73張、84個U盾及些許安非他命。
據了解,蔡向台灣及大陸的人頭帳戶販賣集團,以每個帳戶4000元人民幣,購得人頭帳戶,並取得銀聯卡、U盾卡及密碼器,提供給詐騙集團,當詐騙集團機房發現受騙人匯出錢,便由蔡涉嫌利用人頭帳戶U盾卡,層層轉帳匯走贓款到其他人頭帳戶,蔡自贓款中分得12%到17%的報酬。
蔡姓男子為詐騙集團洗錢前,先扣下自己應得報酬,再將剩餘贓款,以面交或存入詐欺機房指定人頭帳戶。警方自相關帳戶資料發現,蔡自108年間開始當詐騙集團「水房」,到被捕前,經手金額逾1億元,初估獲利上千萬元。蔡稱他本來有正常工作,但入不敷出,才鋌而走險。
警方依涉嫌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蔡姓男子移送台南地檢署後,他交代案情後獲請回。
聯合新聞網 2021-05-14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