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何姓男子與妻子在網路認識不到1年就結婚,結婚前、後何男陸續將保單及現金共1500萬餘元轉至妻子名下,2019年間卻以妻子太過兇悍,還曾持菜刀砍傷他為由,向桃園地院提告要求妻子返還1500萬元,何妻則駁斥,何男只是不想履行婚前協議才「自導自演」,更何況他身高180公分、跆拳道黑帶,她150公分的身材難以傷得了他,因無證據證明何妻有持刀砍夫,法官駁回何男訴求。
何男指控,結婚前、後陸續將4張價值共906萬元的保單及636萬元現金轉給妻子,豈料,妻子婚後毫無感恩之心,稍有不順就對他嚴厲責罵、羞辱,2019年12月某日凌晨,他正在幫寵物清洗,妻子不滿他做不好,持菜刀砍傷他手臂內側,還恐嚇他「等下到醫院不要亂說話,若讓別人知道是我砍傷你,信不信我在你身上製造更多傷口?還有你血滴在我拖鞋上是怎樣,想報復我嗎」。
何男指控,事隔2天妻子又對他言語辱罵「眼睛沒用就把眼睛戳瞎!雙手不會做事就把手砍了!做事不會動腦就把頭砍掉」,害怕妻子會再度傷害他,他跑到派出所求助,不滿妻子多次對他傷害、恐嚇,決定提告討回過去所給她的1500萬餘元。
何妻則駁斥所有指控,質疑丈夫根本是不想履行婚前協議,才會持刀劃傷自己手臂,企圖製造被害假象並以此撤銷贈與,而她身高僅150公分,丈夫180公分且是跆拳道黑帶,她根本難以持刀砍傷他手臂,且當天接近跨年夜,丈夫還曾傳訊關心要否一起跨年,若有持刀砍他還會如此嗎,名下保單及現金也是依婚前契約合法取得。
法官傳訊相關證人及何男住處監視器畫面、就醫紀錄等證據,認為無積極證據證明何男手臂傷勢是何妻所為,2人跨年對話也與遭砍後常情不符,且雙方確實有簽立婚前協議書,因此駁回何男訴求。
自由時報 2021/03/2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