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軍人小君(化名)為了安慰情傷的同袍阿浩(化名),凌晨還應邀前往夜店飲酒同歡。不料喝掛了的她,隔天醒來竟發現自己躺在摩鐵床上,下半身還全裸。她懷疑自己遭到侵犯,阿浩竟謊稱「我承認有邪念但是沒有怎樣」、「你等於全裸、我沒怎樣、你真的要覺得我很棒棒了吧」。不過,小黃司機證稱小君上車已酒醉,且小君胸罩內側驗出阿浩DNA,他才坦承趁機猥褻,高等法院考量兩人已和解,判刑8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阿浩與小君是軍中同事,阿浩在2017年7月某日凌晨1時許,約小君前往北市某夜店,與他和友人一同飲酒。約凌晨4時許,阿浩帶著喝醉的小君搭計程車離開,並指示前往內湖某摩鐵。
阿浩在摩鐵內見小君不省人事,竟趁機掀開她的運動內衣及胸罩,親吻嘴巴、脖子及胸部,還將她褲子脫掉,磨蹭下體猥褻得逞。
隔天小君醒來,發現自己竟然下半身赤裸,詢問阿浩:「真的沒有對我幹嘛齁」、「你有看到(我的下體)嗎」,阿浩還謊稱:「脫你褲子我沒有怎樣」、「我發誓」、「我承認有邪念但是沒有怎樣」、「你沒穿褲子餒、上衣也被你睡的往上翻、你等於全裸、我沒怎樣、你真的要覺得我很棒棒了吧、如果是別人早就不知道把你翻幾翻了」。
檢方偵查和一審審理時,莊男辯稱小喬當時清醒,兩人是在兩情相悅情況下愛撫、親吻;但計程車司機證稱小君搭上計程車時已酒醉,不但在車上嘔吐,抵達摩鐵時還坐在路邊。
台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阿浩10月徒刑,他不服上訴高院。高院審理時,阿浩坦承乘機猥褻,且與小君以25萬元達成和解,合議庭因此改判莊8月、緩刑2年。
中時電子報 2019/12/09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