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小芸」(化名)今年3月某日下午,睡午覺未醒,姿態撩人,姐夫竟一時按捺不住,在床邊撥開她的運動短褲及內褲,以手指插入性侵,「小芸」疼痛驚叫,喊叫聲引來家人關注,色姐夫快刀斬亂麻,1小時後與「小芸」到派出所自首,台中地院依對少年乘機性侵罪判1年10月,緩刑5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
判決書指出,「小芸」剛上高中,與姐姐及姊夫同住,是家庭成員關係,今年3月某日下午4時許,姐夫回家經「小芸」房間,竟從門縫撇見在熟睡中的「小芸」,下半身著運動短褲,撩人姿態、雪白雙腿,竟起色心,到床邊從短褲與大腿的縫隙深入,撥開內褲,以手指進行性侵。
動作粗躁、心急,「小芸」還未經人事疼痛不已,立即驚醒而大叫,引起其他家人注意,這位色姐夫立即無地自容,眼看無法掩飾,當機立斷,約1個小時後與「小芸」一起到派出所自首犯行。
法官審酌,被告為「小芸」二等親,本應關懷其成長,卻僅為滿足一己私慾,按捺不住,對其乘機性侵,侵害其身體自主權,戕害其心理,造成其終生難以磨滅陰影,實為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
考量被告於犯後自首、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及其母親達成調解,賠償35萬元,審酌被告無前科,素行良好,收入不穩定且須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判處1年10月,緩刑5年,附帶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
自由時報 2019-08-15 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