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無駕照的彭姓男子酒駕開車在台北市重慶北路4段狂飆到時速112公里,接著開上國道一號高速公路重慶北路匝道後,以時速175至213公里狂飆,在國一南下27.4公里處追撞前車,導致前車一對夫妻受傷,新北地檢署今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 去年12月12日凌晨2時許,無照且有喝酒的彭男,開車載女友上路,準備從台北市北投返回新北市新莊區住處,行駛至重慶北路4段時,以時速112公里狂飆並跨越分道線,接著開上國道一號重慶北路匝道後,以時速175至213公里狂飆,還隨意變換車道。
檢方調查,同日凌晨3時3分,他瘋狂駕車行經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南下27.4公里時,從後方追撞前方一台廂型車,致車內一對夫妻受傷,丈夫受有顳骨骨折併顱腔積氣及鼓室積血、頸椎骨折、左肩胛股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面神經麻痺併暴露性角膜炎等傷害,其妻除了腦震盪外,全身亦有多處撕裂傷等。
警方獲報前往處理並將彭男送醫,測得他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高達每毫升241毫克;檢方偵辦時,彭男還否認犯行,辯稱車禍送醫後,朋友載他外出喝酒,並未酒駕。檢方不採信,依不能安全駕駛、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加上他無照又酒駕,請法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
自由時報 2021/11/17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