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余姓男子長期追求方姓女子不成,於二○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晚間,突然接到方女來電邀約到她的租屋處,余男心癢難耐趕去,卻在喝了方女提供的杏仁茶後昏迷,皮包內證件、現款一千八百元及提款卡都被方女取走,還被盜領存款七萬六千四百元,次日醒來,離開方女住處後,才發現遭施美人計迷昏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昨依強盜等罪將方女分別判處五年六月及四月徒刑。
判決指出,余男雖已婚,仍對方女展開追求,始終無法擄獲芳心,二○一八年二月間,方女因缺錢花用、苦無財源,於是發動美人計,設局余男上門。
余男對於能成為方女的入幕之賓立即上鉤,進了方女租處之後,見對方拿出杏仁茶更不疑有他直接喝下,不料喝的卻是摻了安眠藥的飲料,方女趁著余男意識恍惚之際,套問出提款卡的密碼,待他昏迷後直接取走皮包,將皮包裡的證件、現款、提款卡拿出。
法官審理時,方女否認下藥,辯說摻有安眠藥的杏仁茶是自己要喝的,卻被余男誤喝,而取走皮包等行為是不滿對方只想與她發生性關係、將她當成妓女。如此說詞不被法官採信,昨天審結將她依強盜等罪判刑。
自由時報 2020-04-09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