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已婚育有一對子女的55歲陳姓遊覽車司機,7日傍晚涉嫌性侵6歲女童,造成女童下體受傷,監視器還拍到他尾隨女童的畫面,台中地檢署昨天偵訊後,以涉嫌加重強制性交罪,且有逃亡之虞,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圍捕到案 收押
女童前天傍晚6時許,在住處附近公園玩耍,陳男見她可愛,尾隨她並在巷弄中將她性侵害得逞,女童受驚嚇跑回家,其11歲的哥哥發現女童下體流血,轉告家人與里長,里長立即報案,還動員守望相助隊搜尋「色狼」,警方很快在附近將陳男圍捕到案,偵訊時他坦承一時衝動而犯案,事後還洗手企圖滅證,自己深感後悔。
案發附近的監視器拍到,陳男尾隨女童的畫面,女童也從錄影畫面中,指認尾隨的男人,就是侵害她的人,台中地檢署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理由是陳男涉嫌觸犯刑法221條的強制性交罪,以及刑法222條對未滿14歲男女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有逃亡之虞,台中地院昨天傍晚裁定准予羈押。
自由時報 2020-04-09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