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的桃園市男子詹賢明去年1月與擔任長榮航空事務長(座艙長)的妻子簡美芳發生爭吵,竟將勒斃,還伴屍3小時,高等法院認定詹男犯後有悔意,今維持一審判決,依家暴殺人罪,判他1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月8日上午,詹賢明酒後在蘆竹區住處與簡美芳為了離婚發生爭執,一氣之下動手將簡美芳活活勒斃,簡美芳斷氣後,詹賢明伴屍約3小時,才打電話給友人,嚇得友人急忙報警。
檢警調查,詹賢明、簡美芳結縭逾20年,近年來因詹賢明失業,還陸續向簡美芳借錢超過1000萬元,讓夫妻關係非常緊張,簡美芳甚至於去年底提議離婚。詹賢明不滿,曾放話要殺妻,經親友介入協調後,詹賢明才簽下切結書誓言改過。
不料詹賢明、簡美芳再度談論離婚事宜時,卻發生悲劇,桃園地方法院調查,詹賢明勒斃簡美芳後,一直留在現場,還拿牛排刀割傷自己的左手腕,才打電話給友人。
法官認定,詹賢明雖主張符合自首要件,但因為報警的人不是他,並不符合自首要件。由於詹賢明勒斃簡美芳後,並沒逃避、掩飾,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歉意,又沒有前科,高院今仍判15年徒刑。
在押的詹賢明今未到庭聆判。
自由時報 2020/01/21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