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夫,平時在汽車公司擔任維修顧問,與公司裡大4歲的接待女助理發生婚外情,發現丈夫不對勁的人妻,開始蒐證偷吃證據,結果在捷運站外的樹叢裡,發現丈夫與小三激情擁吻,人妻錄下影片向兩人提告,並求償百萬,最後法院判人夫、小三必須賠償正宮30萬元。
根據人妻指控,丈夫與小三都知道對方有家庭,還不避諱的在辦公室談戀愛,有如情侶般出遊,而去年5月20日,丈夫下班後,與小三躲在公司附近捷運站樹叢裡,激情擁吻大約7秒,小三雙手環繞丈夫脖子、手指愛撫背部,丈夫也熱情回應,之後擁抱約2分鐘,兩人手牽手走到人行道旁的護欄坐著聊天。
兩人偷情被正宮告上法院,人夫辯稱小三與他的關係屬「閨密」;小三則說以為人夫單身,不知道他的婚姻狀況,且兩人本來就是很好的朋友,平常會用開玩笑的方式互動,妻子僅因為兩人肢體接觸,就認為是婚外情。
但法院查看人妻拍下的影片,兩人確實有擁抱、接吻、牽手等親密行為,且兩人共事、又是朋友,得知人夫婚姻狀況並不難,認為小三應該知道對方已婚身分,因此判人妻獲賠30萬,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