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到摩鐵捉姦老婆偷吃小王,在門外就聽到呻吟聲,闖入後看到2人全裸躺床,不僅拍照,還花了500元買下「沾汁」床單,原以為捉姦在床,不料提告後卻一再碰壁告不成。
據人夫描述,今年一月10日晚上六時許,他獲報老婆與小王到一家摩鐵開房間,趕到後在走廊就聽到疑似做愛的聲音,後來發現房門沒鎖直接進入,看到2人一絲不掛躺在床上,當下馬上拍照及錄影,還花了500元買下床單與找到一件女人內褲。
後來床單驗出是一名女性DNA,人夫認定就是她老婆留下的,若非2人在做愛,怎會在床單上留下老婆的體液?但檢察官卻未作比對就不起訴,提起再議也被駁回,但不死心再提起刑事交付審判。
台中地院刑事庭指出,吳男雖再提供3張被告兩人一絲不掛共處一室的照片,卻無法證明2人性器結合。法官也說,人夫未目擊2人性交,且床戰上的DNA也未比對出是老婆的,而且人夫提供的女人內褲,也沒有驗到任何男人的DNA,由於沒有直接有利證據,因此再駁回聲請交付審判,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