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12月以來,湖南省衡陽縣80後女子寧順花,因無法忍受丈夫陳定華長年沉迷賭博,先後4次訴請離婚,但離婚心願始終沒有實現。今年3月初,寧順花第5次向衡陽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陳定華不放手,甚至公開?言:誰判決離婚就跟誰沒完,要報復社會,製造恐怖事件。
上游新聞報導,寧順花說,就離婚引發的問題,自己被派出所拘留過1次,陳定華被拘留過3次,法院先後2次下達人身保護令。即便如此,婚始終沒有離成,理由都是「無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
1988年出生的寧順花,比陳定華小3歲,均系衡陽縣井頭鎮小嶺村人,2015年12月,經中間人介紹,2016年6月15日登記結婚。
據報導,婚後不久,寧順花發現陳定華沒有工作,原來是個小混混放高利貸的,「知道這個情況後,我勸他找個正經事做。他無數次寫下保證書,事後又去賭博,被我知道了,就天天吵,受不了就離家出走。」
自2016年11月13日起,寧順花離家出走。
自從起訴離婚後,寧順花開始陸陸續續收到陳定華的恐嚇信息。
寧順花說,這幾年自己一直在廣東打工,每一次回衡陽參加庭審,她都要隨身攜帶一份遺書,如果沒事就撕掉,如出事就真成遺書了。
報導指出,2016年12月2日,寧順花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衡陽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12月27日,法院駁回請求。理由是:原告未向法院提供確鑿可信的證據證實夫妻感情已破裂。
2017年7月13日,寧順花第二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2017年12月12日,衡陽縣法院以兩人尚有聯絡,相互表示關心支持,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為由,判決不准離婚後。
2018年10月22日,寧順花第3次向衡陽縣法院起訴離婚。2019年3月26日,承辦該案的審判長彭先進仍以「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為由,駁回請求。
2019年11月7日,寧順花第4次向衡陽縣法院發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