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今年2月初發現有遭盜伐、鉅切成塊的扁柏木材,被藏放在桃園市復興區卡拉部落周邊林地內,研判有山老鼠盜伐木材準備轉賣牟利,警方獲報組成專案小組介入偵辦後,陸續將魏姓男子等8名台人及阮姓男子等7名越籍移工查緝到案,並查獲扁柏角材49塊、樹瘤1塊等證物,全案詢後依違反森林法罪嫌將涉案15人送辦。
保七總隊警方接獲新竹林管處通報後,與移民署專勤隊共組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查發現,包含27歲阮姓男子在內的7名外籍失聯移工,先前受僱台籍山老鼠集團,長期下來漸漸熟稔盜伐犯罪技巧,於是自立門戶組成集團牟利;但因仍需透過台人銷贓,遂找來48歲魏姓男子等8人合作犯案。
警方2月8日凌晨3時許查獲1名黃姓男子,及其載送的21塊扁柏角材;3月27日凌晨3時許又在相同林區內,查獲另名黃姓男子,及其載運的28塊扁柏角材,過程中,警方還撞見6名涉嫌盜伐的越籍男移工。
檢警初步偵詢,發現該集團是以綽號「阿明」的阮男為首,他以每次3萬元代價找來其他移工上山盜伐、背負扁柏角材,另由魏男找來車手駕車運木。
警方經3個月跟監,6月27日趁魏男、阮男前往桃園市用餐時拘提2人,並當場查獲盜伐的扁柏樹瘤1塊,後續於7月至10中旬間,依序將負責收購、仲介贓木的顧姓犯嫌等5人。
警方表示,全案已將涉案15人分別拘捕到案,詢後依涉違反森林法罪嫌送辦,法院審理後共羈押10人(台籍4人、越籍6人),前後共查獲扁柏角材49塊(1802公斤、價值約160萬元)、扁柏樹瘤1塊(11公斤、價值約5萬元)。
警方說,盜伐、媒介收購及故買非法林木者涉及違反森林法第52條,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金;為貴重木者,更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聯合新聞網 2020-10-23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