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黃姓男子去年底向母親索錢未果,竟打開瓦斯管開關,又持打火機企圖縱火,與員警、消防員對峙時,語出「敢踏入3步、5公尺以內,我瓦斯就點下去」、「我這一點下去全部都會壞掉」,員警趁他不注意時壓制逮捕,台中地檢署認為他同時觸犯公共危險、恐嚇公眾、漏逸煤氣等3項罪名,聲明法院依漏逸煤氣罪論罪。
起訴書指出,52歲的黃男去年12月19日傍晚酒後,於台中市大里區住處向母親索錢未果,憤而把一樓廚房的瓦斯管拔掉,打開瓦斯桶開關洩放煤氣,鄰居聞到瓦斯臭味報警,黃男的小舅子、員警與消防員都趕抵現場。
不料,雙方對峙時,黃男手持打火機恐嚇說,「跟你們說要是你們再過來,我火就點下下」、「你現在要是敢踏入3步、5公尺以內,我瓦斯就點下去」、「你們要是超過這個範圍,我就馬上點下去」、「我這一點下去全部都會壞掉」,員警趁他疏於防備之際,衝上將黃男壓制奪取打火機,黃男於檢方偵訊時坦承,檢方認為他同時觸犯公共危險、恐嚇公眾、漏逸煤氣等罪名,聲明從法定刑較重的漏逸煤氣罪論罪,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自由時報 2020-02-25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