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鄭男吸毒遭警方查獲,供出上手是越南籍「阿阮」賣毒給他,警方循線再逮捕逃逸移工「阿阮」,阮再指認是向印尼籍的「阿曼」取貨,兩人仗勢外籍移工身分卻在台灣販毒,台中地院判「阿阮」有期徒刑3年10個月、「阿曼」有期徒刑4年4個月,兩人刑期完後將驅逐出境。
判決書寫下,台中市鄭男因涉嫌毒品案遭警方逮捕,鄭男向警方供出賣他毒品的是越南籍逃逸移工NGUYEN VAN TOAN(阮文全,阿阮)。
經警授權,今年6月3日,鄭男以手機與阮聯繫要買毒,阮再聯繫上手印尼籍的AHMAD SOBIRIN(阿曼),阿曼將毒品交給阮,阮再分裝10小包,警方趁阮與鄭交易時,當場人贓俱獲。
阮男向警方坦承,毒品來源是向印尼籍阿曼購買,警方在今年6月8日兵分兩路,分別在阿曼的南投住所與公司員工宿舍內發現毒品安非他命11包,查扣分裝袋、手機等物。
警方也查出,早在今年5月4日,阮員已透過臉書通訊軟體,與鄭姓男子通話,並約在西區三民路進行毒品交易,阮將安非他命交給鄭,鄭給付1萬3000元,完成毒品交易。
合議庭認為,阮男與阿曼都坦承不諱,且兩人非至親,不會花費心思規避查緝,可以認定兩人購入的毒品價位,比售出的價位還要低,可見兩人有從中賺取差價,不法牟利;考量阮男為越南籍逃逸移工、阿曼為印尼籍合法移工,兩人販賣毒品安非他命,已危害國民健康與社會治安,兩人服完刑或赦免後,將驅逐出境。
聯合新聞網 2019-10-18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