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甲區一名李姓醫師,3年多前在彰化某家醫院擔任住院醫師時,因為覬覦實習女醫師的美色,故意事先在對方的咖啡裡滲入FM2(強性安眠藥),導致女方喝完後在值班室昏睡4個多小時,期間李男一共在房內與她獨處2個半小時。雖然事後查無性侵證據,李男最終被依「欺瞞使人施用三級毒品」罪名,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如今駁回李男上訴,必須入獄服刑,全案定讞。
據自由時報報導,被害女醫師庭訊時,稱案發前一天有和李醫師碰面,對方也知道她隔天要到安寧病房實習;不過她隔天到院以後,李醫師卻嫌護理站太吵,邀她進到自己的值班室指導,她雖然感覺有點奇怪,但還是跟著對方走。
女醫師表示當兩人進房後,李男先從冰箱裡拿出咖啡請她喝,再跑出值班室接電話,她喝下咖啡以後便逐漸失去意識,接著昏睡過去,睡前最後印象只停留在滑臉書以及和友人傳訊息。直到她醒來後,才發現自己已經躺在病床上,因為懷疑遭到李男侵犯,才憤而提告。
對此,李男坦承有買咖啡,但否認下藥,他辯稱因為看女方身體不適,才好意邀她到值班室休息,期間只有進房關心她的情況一次,停留10分鐘,隨後便離開去查看其他病人。但他隨後卻改口說有進房2到3次。
經過法官調查,被害女的尿液中有檢驗出FM2成分,而且她待在值班室的時間長達4個半小時,期間李男不但多次進出,還在房間和昏睡的女醫師獨處2個半小時,進房最久的一次為1個半小時,因此證實李男的辯詞不符合實情。經過法院一審及二審判定,認為李男以欺瞞方式在咖啡施用三級毒品FM2,導致女醫師昏睡,還在法庭上否認下藥,也未和女方和解,因此判處5年6個月刑期。雖然被告隨後再度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他的理由不符上訴三審要件,因此駁回上訴,就此結案。
TVBS新聞 2019年8月16日 上午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