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到未婚妻家吃飯,結果準岳母立刻拿出「婚後財產同意契約」逼他簽下,內容包含3大不平等條約,不僅要全額付房貸,離婚都要自動放棄房子所有權,雙手奉上送給妻子,他暗示拒絕簽約,立刻被岳母悠哉地說「結婚當天會給你正式書面。」
男子在臉書「靠北女友2.0」透露,他在結婚一個月前特別到未婚妻家中「拜碼頭」,原本一切安好,豈料準岳母突然拿出一張彩色版的「婚後財產同意契約」逼他簽下,他細看內容瞬間傻眼,讓他無奈詢問「能讓我(多)一點時間考慮嗎?」
讓他無奈的原因,是因為契約內容寫著,一、婚後每個月要拿上繳2萬孝親費;二、買房得夫妻共有,但房貸由男方負責;三、若是離婚,男方得無條件放棄房屋所有權。岳母眼見男子猶豫,還補充一句「沒關係,等主桌我會請主證人用正式書面給你,我知道這對你來說很不舒服,但我女兒很怕遇到不責任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