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謝姓媳婦和余姓婆婆相處不睦,因瑣事發生口角竟在家大打出手,從房間一路拉扯到走廊,余摔倒在地上慘遭謝痛毆,她也出腳踢反擊,但仍滿臉傷痕累累,被打到熊貓眼、額頭縫5針,堅持對媳婦提告;檢方勘驗監視器、驗傷及照片,認定謝犯嫌明確,偵結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她。
檢警調查,謝女(36歲)去年9月20日在家和婆婆因細故爭吵,謝情緒失控朝對方拳打腳踢,還把她打到眼眶、鼻子及下唇都有撕裂傷,左眼球也受傷,送醫後縫合5針,余不甘遭媳婦痛毆,報警堅持提告。
檢方訊時,謝坦承和婆婆在家爭吵,有發生拉扯一事,余也指證歷歷,表示被謝打到整臉都是傷、熊貓眼,額頭還因此縫了5針。
檢方並勘驗監視器,發現當晚7點余先將謝推出房間,2人就在走廊上拉扯,後來余倒地謝持續有動作,余也舉起腳朝謝去踢反擊,2人互毆了4分多鐘才停手。
此外,余事後也向家防中心通報、向桃園地院聲請保護令獲准,裁定也認定謝有和余拉扯,對方倒地後繼續對她攻擊一事;加上驗傷報告指出,謝眼睛周圍、鼻子及下唇都有撕裂傷,檢方偵結,認定謝犯嫌明確依傷害罪嫌起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