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去年發現老公與「小三」伍姓女子手機通訊軟體對話,互稱「老公」、「老婆」,甚至還傳「晚上要檢查有沒有小狼的味道」、「我也要檢查你身體豆漿的存貨量」,林女怒告伍女損害賠償,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判決,伍女需賠償林女精神撫慰金30萬元。
林女去年10月發現老公與伍女在通訊軟體對話,老公還有伍女的住家鑰匙,兩人互相傳訊「老公」、「老婆」」「愛人」,甚至深夜傳訊「沒有符合尺寸的水手服」、「如果她在你家睡覺,你可以到我家睡覺休息」。
林女發現後,老公認錯,同意不跟伍女往來,但伍女不道歉認錯,導致其精神上痛苦,因而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伍女則無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說明。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林女所述有通訊軟體對話截圖證明,而伍女都無對林女提告內容提出爭執,認定伍女與林女先生維持超過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已超過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破壞婚姻圓滿及幸福,造成林女身心感受痛苦難堪,審酌兩造收入、經濟狀況等,判伍女需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