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一名狼父年前對當時就讀國中三年級的大女兒(化名乙女)伸出狼爪,乙女礙於自己未成年,仍受父親的監護隱忍不提,默默記下獸父的猥褻行為,直到去年9月底才向嘉義縣水上警分局報案;狼父矢口否認犯行,嘉義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妨害性自主罪偵查終結,將狼父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表示,狼父為乙女的生父,在乙女(現已滿20歲)就讀國三時,對大女兒生出狼爪,趁著晚間甲男與乙女三姊弟同睡於一間房間的機會,利用乙女受其監督不敢貿然拒絕,而隱忍屈從並未反抗,狼父用手摸乙女的胸部,甚至抱乙女睡覺,或者是在乙女面前手淫,將其精液噴射在乙女的身上。
乙女不堪忍受去年9月向嘉義縣水上警分局報案。甲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乙女向檢方表示,父親從103年到107年間對她猥褻,原本一月一次到之後一周至少一次,有時還一夜兩次猥褻她,或是叫乙女幫他手淫,因遭乙女拒絕未果,而乙女的弟弟和妹妹也作證父親侵犯姊姊,所供訴的時間點與乙女所提供的時間點大致吻合。
聯合新聞網 2019-03-19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