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嫌犯謝亞軒及其22歲友人黃佑呈2人,今年10月11日晚間無照又在北市南京東路公車專用道飆車競速,造成無辜3人枉死,警方以殺人等罪嫌將2人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起訴2人,將來法院判刑最輕7年徒刑起跳,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警方調查,謝亞軒10月11日傍晚5時許,無照駕駛租來的黑色轎車,與駕白色車輛的黃佑呈,在北市南京東路4段違規行駛公車專用道競速時,車輛突然失控,高速衝向人行道,將在路邊回收紙箱的黃姓夫妻及大樓謝姓保全撞飛,3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後,仍告不治。
警方調查,謝男今年5月因酒駕公共危險,駕照遭到吊銷。10日下午,他和另名友人剛從附近一家輪胎行修車離開,開車跟在友人車子後方,違規行駛在內側公車專用道競速,在過了北寧路口後,謝男車子突然失控,往右衝向人行道。
當時66歲黃姓男子及其64歲妻子,正好將小貨車停在路邊,下車收取紙類回收物,與大樓64歲謝姓保全皆來不及閃避,就慘遭撞擊,現場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
據了解,謝到案時否認飆車,但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及後方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2車車速至少70公里以上,因公車專用道縮減,謝為閃進車陣中,失控釀禍。
警方認為2嫌是在意識清醒的狀況下,竟不顧他人死活,在尖峰時刻在公車專用道高速競飆以致發生事故,所以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送辦,另因尚有證人未經訊問,車輛狀況認定等事證尚未蒐證完全,檢方一度2人聲押禁見,但法官裁定2人以15萬、10萬交保。謝因繳不出保證金遭羈押。
檢方認為2人不構成殺人罪,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起訴2人。將來法院判刑最輕7年,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中時電子報 2018年11月13日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