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地區一名12歲弱智少女,告訴學校老師指說遭到爸爸、哥哥摸乳和吸奶,老師隨即通報並報警處理,檢警送驗在少女的胸罩內,果然驗出有父兄的DNA,因此據以依強制猥褻起訴了少女的父兄。不過法官調查,少女的內衣是與父兄的衣服放一起在洗衣機內清洗,在刑事局鑑識組說明,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出現交叉污染,因此案情出現大逆轉,被告父子獲判無罪。
根據少女的指控,當天晚上父親先對她襲胸,事後哥哥也將頭伸入胸罩內親吻乳頭,少女師長獲悉後報警,但是法院在庭訊時,發現被害少女對遭受父兄猥褻一事,時間地點與身體部位,常有前後矛盾,兜不起來的情形。
而且被告父子均喊冤說沒有對女兒、妹妹做出這種事,稱說因為全家人衣服都是一起洗的,不知是否因此沾到DNA。而少女祖母也作證說,全家的衣服確實都是她放進洗衣機一起洗。《自由電子報》報導,刑事局也解釋,以往DNA鑑定工具與儀器不夠靈敏,所以在衣物檢測出來的DNA都是比較大量的,但目前實驗室器材設備更新,更為進步,能夠採集到微量DNA,但也發生困擾,因為在衣物上檢出來很微量的斑跡,很可能不是當時接觸所留下的,而是在衣物纖維內留下的一些陳舊斑沒有洗乾淨,或者是洗衣服時混在一起洗,這時候DNA就有可能會漂過去。
法官為求慎重,將胸罩再次送驗做更精密的檢驗,刑事局的結論為「由於父兄與少女為共同居住親屬關係,需考量胸罩上微量DNA可能為同居家人日常生活中轉移所致。」
最後合議庭認為,少女胸罩雖檢驗出可能是父、兄的DNA,卻不必然就是父兄直接接觸所致,因此認為該DNA不得作為不利於父兄的證據,判決被告父子無罪。
中時電子報 2018年11月13日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