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去年7月10日下午6點多,到中壢區某知名吃到飽的麻辣鍋店用餐,席間趁員工忙碌不注意時,偷偷將2包牛肉片、2包火鍋料、2包王子麵、1個中華豆花塞到自備塑膠袋,再藏到手提袋中帶離,店家發現後調閱監視器報案逮人,周女偵訊時坦承犯行,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周女雖然有消費用餐,但店家屬於吃到飽方式,店內也張貼有「食材僅供內用」的公告,因此依竊盜罪嫌將她起訴。
據悉,依「刑法」竊盜罪可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周女前往消費的這家火鍋店,價位落在500到600元之間,周女貪小便宜藏放食材行為實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