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集團旗下某公司張姓女職員和權姓男同事婚外情,張女想結束關係,權男求償6年來「開房間」等數十萬元。張女的丈夫蕭男怒告兩人並求償,高等法院判權男兩人須連帶賠償蕭30萬元。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蕭男指控,前年在太太手機發現她和權男從2011年起婚外情,後來兩人談分手,張女斥責權男「原來你只是想玩弄我,引誘我和你上床,還翻臉無情來跟我要錢」。蕭男提告兩人妨害家庭,並對兩人連帶求償200萬元。刑事部份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民事部份,權男辯稱和張女只是同事;張女則坦承雙方有6年婚外情。高等法院判兩人應連帶賠償蕭3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