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昔日玉女歌手孟庭葦日前遭前夫張志鵬指控她在婚內出軌小12歲的女助理,離婚時還要求他淨身出戶,拿走全部房產,孟庭葦透過工作室反指前夫向她借錢無果,遂起報復之心到處造謠。張志鵬今天再有動作,曬出2人的離婚協議及付款收據等,表示2人的房子全登記在孟庭葦名下,被逼簽字離婚後他身無分文,孟卻成為億萬富翁。對此,唱片公司今天回應:「謠言止於智者,現在一切交由法律還孟庭葦一個清白。」
張志鵬表示自己婚前是2800萬台幣資本額的企業老闆,經濟狀況比當時被原生家庭榨乾的孟庭葦好得多,但自2人2003年交往後,一切支出都由他承擔,包括替女方養家。他透露在2004年就將自己買的第一棟房子過戶給女方,之後2人又一起買了重慶、成都的房產,而台中英才路的房子,購房自備款貸款及裝修費用都是從他個人及公司帳戶支付。
他表示由於女方沒有安全感,因此都將房產全登記在她的名下,「最後結果!她出軌離婚!她做錯我還得給贍養費!至於小孩的費用,除了陸續學費才藝費,我也曾一次性匯了10萬教育金!我還替他們母子買了很多年的保險」。對此,唱片公司今天回應:「謠言止於智者,現在一切交由法律還孟庭葦一個清白。」
有網友詢問:「你們結婚時你公司兩千八百萬台幣,人民幣幾百萬,離婚時你說她身家過億,請問這些錢是誰賺的?」張志鵬回應是2個人攜手賺的,並在另則留言提到,「打拼的都給了她,淪落成得跟他(她)借,我是索要什麼呢,順序理解一下」。
另有網友詢問孟庭葦拿什麼逼他離婚,張志鵬透露她將小孩丟家中,演出簽約不出席開天窗,且失蹤失聯等,網友追問孟庭葦如此做的原因,張志鵬則酸是「出軌後的惱羞成怒」。
不過大多網友對此說法不埋單,表示「在你個人帳戶出的錢和公司帳戶出的錢,並不能證明就是你個人的錢,我也是創業開公司的,套路大家都懂」、「你所謂你們的錢不就是孟庭葦賺的嗎」、「給自己留點最後的尊嚴,勸你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