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出庭不滿法警態度,竟大聲咆哮並怒砸椅子,還嗆聲檢察官。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分別依妨害公務執行及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王男於民國105年5月間,因傷害案件到高雄地檢署第二偵查庭接受偵訊時,表示有重聽,對於林姓法警重複檢察官問話內容的音量太大,因而心生不悅。 王男隨後表示腳不舒服,請林姓法警拿椅子讓他坐下時,認為法警拿椅子來時卻用力擺放,覺得不受尊重,對法警大聲咆哮,用力拍打偵查庭內的桌子並丟擲椅子。
判決書表示,另一名邱姓法警前來支援時,王男仍高舉偵查庭內的椅子作勢揮向法警,並出言「垃圾檢察官」等語,經數名法警入內共同壓制。王男當場侮辱執行偵訊職務的王姓檢察官。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認王男足以貶抑檢察官的社會評價,又接續舉椅子作勢丟擲攻擊,分別依妨害公務執行及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王男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