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托中心竟傳出疑似虐童事件!高雄市某公共托嬰中心今年6月間傳出一名2歲童遭吳姓托嬰中心主管拍打左大腿,還抓單手身體懸空方式管教,造成孩童左大腿等處挫傷,吳女雖辯稱是孩童岔氣才拍打,但不為檢方採信,依成年人傷害未滿12歲兒童罪嫌將吳女起訴,並建請法院量刑時對吳女加重其刑。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吳女為高雄市某公共托嬰中心主管,領有幼保科主管證書之專業人員,詎料,今年6月17日上午,被害2歲童在公托中心哭鬧不停,吳女竟以右手掌大力拍打該童左大腿,復以右手抓該同左手臂強行將他拉離原地,再以單手抓該童右手臂身體懸空方式管教,造成該童左大腿挫瘀傷、右手淤紅等傷害。
案經被害孩童父母報警提告,檢方調查時,吳女辯稱是因小孩哭到快揣不過氣,才拍他,不是打,至於單手提起該童是因孩童重約20公斤,她抱不起來。
不過,被告提出的嬰兒屏息症資料顯示,孩童哭鬧導致膚色變暗紅,可以手指刺激腳底,使其疼痛自然恢復呼吸,吳女用拍打方式顯然不符合醫學上的要求。
此外,監視器影像顯示,當時公托中心內還有其他人,如果吳女抱不動孩童,可尋求其他人協助,吳女卻逕自以強行拖行、強拉方式拖行孩童,行為至為不當。
檢方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將吳女起訴,並建請加重其刑。
自由時報 2018-10-23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