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一名男子在網路捏造假身分,並在交友軟體亂槍打鳥,與女網友聊天認識後,聲稱可以給老師改運,卻收取高收費,還聲稱要跟老師性交才能改運,誘騙女網友性侵得逞,吳男還用假身分遊說女網友與他交往,但女網友事後發現,都是吳男自導自演,還發現吳男同時對另外一名女子詐欺,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吳男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詐欺取財部分則判處1年4個月可易科罰金,犯罪所得全部沒入。
判決書指出,該名吳姓男子離婚、育有2子,他在2016年10月時,捏造假身分「林雨媗」在交友軟體上亂槍打鳥,與小芳(化名)認識後,在聊天的過程得知小芳在感情方面的困擾,認為有機可趁,立刻用林雨媗的對小芳表示,她認識一個老師,可以幫忙改運、斬桃花,還分享自己的經驗,聲稱給老師改運後,事業、感情都相當順遂,小芳不疑有他,便與吳男相約見面。
小芳與吳男見面後,當場給吳男3400元,請吳男幫忙改運並處理嬰靈,之後再看是否需要斬桃花,但吳男事後又以「林雨媗」的身分鼓吹小芳要再找老師改運,並聲稱自己當時是一半燒金紙,一半與老師發生關係,吳男也對小芳說,因為她的男朋友劈腿6個人,若不趕快斬桃花會有血光之災。
小芳在被遊說的過程中,吳男竟以「林雨媗」的身分對小芳說:「如果要改運,必須讓老師射在體內,或是為老師吞下體液」,小芳雖然不情願、很害怕,最後還是被吳男欺騙性侵得逞,還又給了吳男改運費7600元。
豈料,吳男又以斬桃花的名義向小芳收取3萬2千元,並以「林雨媗」的身分說:「老師會照顧妳,不會讓妳受傷」,鼓吹剛與男朋友分手的小芳與吳男交往,但交往沒多久後發現,吳男根本是一人分飾兩角,小芳還發現吳男對另外一名女子小芬(化名)詐欺11萬6千元,小芳弄清楚狀況後,打電話告訴小芳事實,兩人報警並對吳男提告。
吳男辯稱,自己否認有詐欺或性侵,堅稱自己透過「林女」分享的事情,都是過去幫其他人辦事的經驗,但法院認為,小芳、小芬都是因為「林雨媗」 這個假身分才會去相信,不然不會貿然相信網路分享經驗,
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吳男為圖一己私慾得到滿足,罔顧小芳的身心健康及心靈感受,用虛構的網友經歷及靈異之事,讓她在無法反抗的狀況下強制性交得逞,又分別對小芳及小芬詐財共得手15萬9千元,手段相當惡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詐欺取財部分則判處1年4個月可易科罰金,犯罪所得全部沒入。
聯合新聞網 2019-03-19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