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黃元鴻去年11月涉殺害獨居的7旬莊姓富婆、盜走6萬多元現金,一開始還狡猾否認犯罪,最後警方以「咖啡渣」突破黃男心房,坦承預謀殺人,案發前一天購買水果刀,被依強盜殺人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今(13)日依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檢方調查,33歲的黃男自1991年起從事水電工作,並於2016年間受莊婦委託來她家裡做水電裝潢工程,遂知悉莊婦將保險櫃藏在餐廳木櫃內,而且頗有資力;又於2017年1月13日跟妻子離婚後,染上在酒店大量消費的惡習,將存款花光,再於同年9月貸款30萬元後,隔月提款發現僅剩數萬元。同年11月間,黃男再受莊婦委託到家裡安裝監視器電源插座,因而覺得有機可趁,於12日下午2時許前往施工時,持水果刀刺殺莊婦多刀致死,再撬開保險箱取走6萬7千元。
黃男被警方鎖定涉有重嫌後,原謊稱跟莊婦交情很好,莊婦曾請他喝研磨咖啡,不可能犯案,但警方重回現場勘查,發現咖啡渣早已發霉,絕非2天前「現泡」,黃男見扯謊被拆穿,始俯首認罪,坦承上酒店欠30萬信貸,預謀劫財殺人,但只搶得6萬多;黃男遭聲押獲准後,被依強盜殺人罪起訴。
三立新聞網 2018年11月13日 上午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