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女子小紋(化名)去年1月與男子阿忠(化名)結婚,未料夫妻結婚不滿2年,阿忠突然腦中風昏倒,小紋認為丈夫事前隱瞞高血壓病史,及車貸、信貸等債務,主張她已幫先生出了66萬醫療費「責任盡了」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判准。
判決書指出,小紋2014年與阿忠交往,2017年1月結婚,然而幸福婚姻維持不到1年,同年11月阿忠突然在公司昏倒,經診斷為腦幹出血中風,昏迷指數3無治癒可能。
阿忠住院期間,他的手機陸續傳來銀行催繳簡訊,小紋才發現丈夫有車貸、信貸、信用卡費、保費等債務。另外小紋曾去阿忠宿舍整理東西,發現他2014年即經診斷有重度高血壓,但丈夫在結婚前均隻字未提,小紋認為丈夫刻意隱瞞病情,以「欺騙手段」騙她同意結婚,已經違反婚姻「互信互愛」基礎。
雖然小紋主張精神財務蒙受損失,但基於夫妻情份,另擔心婆婆公公無法承受,仍為阿忠處理債務及支付醫療費用,共66萬7千元。小紋認為她「已善盡妻子及媳婦職責」訴請離婚。
小紋提出債務明細、催繳簡訊、醫療費用收據等為證,法官認為小紋確實為丈夫清償債務。法官認為,阿忠婚前隱瞞疾病,違反夫妻信任、尊重,且阿忠自106年11月昏迷迄今將近1年,2人「空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判准離婚。